在中國,農民不僅僅是職業概念,即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者,更多是一種身份指稱,指城鄉二元制度下,戶口登記在農村、擁有農業戶口的農村居民。隨著改革的深入,附著在農民身上的身份標簽將逐漸淡化、消除,農民這個概念將逐步還原為本來的職業稱謂。在此進程中,農民問題呈現出明顯的階段性特征,突出表現在四個方面。
農民的土地問題。土地問題是農民的首要問題。土地是農民的生存之本、發展之基,是農民的命根子。農村土地問題不僅是經濟問題,更是政治問題、社會問題。土地制度是農村的基礎制度,是農村各項制度的核心。長期以來,我國人地矛盾突出。尤其是近年來,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加快和農民分化加深,農村土地問題更加凸顯,各地農村土地糾紛不斷。據農業部調查,近幾年農民上訪65%以上是為了土地。今后相當長時期內,土地關系仍將是農村最基本的生產關系,土地問題仍然是農民最核心的利益問題,也是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最大問題。
農民在土地方面面臨的突出問題:一是土地承包關系不穩定。一些地方仍存在承包期內隨意調整承包地的現象,一些村集體甚至違背農民意愿,違法收回農戶承包地,侵害了農民的合法權益。農民承包地塊面積不準、四至不清、位置不明、期限不定等情況也很普遍。二是土地流轉機制不健全。一些地方土地流轉存在求大、求快傾向,超越了當地農村勞動力轉移的速度。還有一些地方為吸引投資,行政推動土地大規模向工商資本集中,出現了與農民爭利和“土地非農化”現象。一些地方土地流轉市場不完善,農民的土地流轉收益得不到保障,農民對土地流轉心存顧慮,不敢流轉,不愿流轉。三是財產權益保障不力。主要是征地過程中侵害農民利益的問題比較突出。一些地方征地規模過大,不尊重農民意愿,強行征地,補償標準太低,對失地農民不能妥善安置。這方面的問題解決不好,會妨礙現代農業發展,損害農民利益,影響農村長期穩定。
農民的收入問題。收入是農民最關心的問題。近年來,農民收入連續十年較快增長,但增收基礎還比較脆弱,增收渠道還有待拓寬,增收長效機制尚未建立,保持農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、實現到2020年翻一番的目標任務非常艱巨。
目前農民在收入方面面臨的主要問題:一是農民收入水平總體不高,收入的區域差距大。農民收入絕對數仍然不高,按照人均純收入2300元/年的國家貧困標準,2012年末我國農村還有近9900萬貧困人口,占農村總人口的15.4%左右。地區之間農民收入差距很大,2012年農民收入水平最高的上海達到17804元,最低的甘肅僅為4507元,兩者相差近4倍。二是農業比較效益偏低,增產增收難度大。近年來,我國農業日益顯現高成本特征,而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還不完善,農業比較效益仍然很低。農民說,“辛辛苦苦種一畝田,不如外出打幾天工”。三是農民工就業穩定性差,工資水平不高。由于農民工勞動技能總體偏低,就業很不穩定。大部分農民工仍只拿“地板工資”,并未與城市職工實現同工同酬,如果算上勞保、社保等福利,實際收入差距更大。四是轉移性收入和財產性收入占比偏低。轉移性收入占比低,主要是目前國家對農民補貼規模還小,2012年人均只有170元左右,而發達國家政府補貼占農民收入的40%—70%。財產性收入占比低,主要是集體收益分配權落實不到位,征地補償標準低,農民不能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。
農民工問題。農民工是基本脫離農村而又沒有真正融入城市、尚處于社會結構中第三元狀態的一個龐大社會群體。2012年,我國農民工總數達2.63億人,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已成為農民工大軍的主要組成。
近年來,國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,有效解決了一些農民工問題,但仍存在不少突出問題:一是就業和勞動權益保障不充分。現在,二、三產業持續發展面臨諸多挑戰,企業轉型升級帶來擠出效應,促進農民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穩定就業是一個很大難題。已經就業的農民工,由于城鄉二元就業體制,勞動合同簽訂率低,勞動安全防護水平不高,惡意拖欠工資時有發生。二是農民工公共服務不完善。農民工還不能真正平等享受城市基本公共服務,特別是子女上學、看病就醫、社會保障、住房租購等面臨許多困難,農民工市民化進程不順暢。三是農民工社會歸屬面臨困境。農民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,大多處在城市最底層,很容易被邊緣化。絕大部分新生代農民工本身沒有地,從來就沒有種過地,也不想再回去種地。如果他們不能融入城市、融入主流社會,就會成為“漂泊一族”,甚至成為一種不確定的力量,對整個國家的和諧穩定和黨的執政基礎都將是一個重大考驗。
農民的發展問題。農民是農業農村發展的主體,農業現代化必須以農民自身發展為基礎和歸宿,如何實現農民的現代化是解決“三農”問題的最艱巨任務。長期以來,我們更多重視農業發展和農村建設,對農民自身發展關注不多,積累下來的問題很多。一是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偏低。近年來,隨著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大規模轉移就業,農業勞動力素質明顯下降,“誰來種地、誰來養豬”的問題日益凸顯。許多農民受教育程度低,不會運用先進的農業技術和裝備,遠不能適應現代農業發展要求。二是農民的組織化程度不高。目前,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服務功能弱化,農民合作組織仍處于初級發展階段,只有20%的農戶加入了合作社,專業化、社會化的農民服務組織發育滯后。由于組織化程度低,農民只能被動地參與市場競爭,處于農業價值鏈的最底端。三是農民民主權利落實不夠。農民權利保障機制還不完善,特別是在城鄉二元體制下,農民仍缺少公平競爭、平等發展的機會和條件,當權益受到侵害時,缺乏正常的維權渠道。四是農民的現代公民意識仍較淡薄。人情禮法至上的思想觀念仍在農村社會普遍存在,現代的民主法治觀念和社會責任意識在農民中還沒有普遍建立起來。
上述問題是當今中國農民問題的突出表現。這些問題解決得好,農民就會成為現代化的“壓艙石”和“助推器”,現代化的基礎就會牢固;解決得不好,農民問題就會成為現代化的“短板”和薄弱環節,現代化就會受到拖累,甚至掉入發展陷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