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可判十年
根據公告,何燕被批捕的罪名為“涉嫌挪用資金罪”。而去年宜昌警方調查時,何燕系“涉嫌非法經營罪”。
“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罪名。”資深刑辯律師唐紅新稱,非法經營罪主要是指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得到經營許可或拿到批準文件,從而擾亂了市場秩序。
在唐紅新看來,挪用資金罪與挪用公款罪比較接近,“區別在于挪用資金罪的主體是非國家工作人員”。
《刑法》規定,挪用資金數額巨大或數額較大不退還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半年內股價大漲近6成
昨日的公告中,國騰電子稱,何燕的涉案行為與上市公司無關,目前公司生產經營一切正常。“這至少說明,何燕沒有挪用過上市公司的資金。”楊國勇稱。
當前,正值國騰電子股價被廣為看好的關頭。去年12月,國騰電子旗下子公司與客戶簽訂數份大單,合同總金額達3.2億元,相當于2012年營收的160%。
受此刺激,多券商發布研報,推薦買入國騰電子。比如,齊魯證券以“喜迎收獲期”為題稱,國騰電子的北斗招標進入“放量階段”,且未來5年有望保持高增長狀況。
而1月10日,明星私募澤熙投資,還率隊前往國騰電子調研。同時,去年以來軍工股的大熱,也惠及了國騰電子。
去年7月19日,何燕被警方確認調查時,國騰電子的股價為14.9元。而昨日,其報收23.7元,半年時間內漲幅近6成。